1922年11月1日(民国11年11日)中华邮政总局整邮政资费,国内平信邮资由3分调为4分。邮政总局为此在印刷北京二版帆船票时,多印4分票。4分票有两种:一种印灰色,分厚纸、薄纸两种,全张枚数有200(20×10)枚,还有全张枚数120枚、140枚、160枚和180枚的,系作装订邮票册用的,故均分格,每格都留有白纸边,以便装订。另一种印橄榄绿,只有厚纸一种,全张枚数200(20×10)枚。
但是新的邮资实行不久,便被迫停止了。国内平信邮资仍恢复为3分。原来新的资费收到浙江地方当局的反对。当时浙江督军卢永祥反对加价,他说浙江是独立省份,不受中央命令支配,凡浙江省境内互相寄平信仍收邮资3分,恐邮局收取欠资,又叫邮局在每一封信背面加盖长方形墨戳,写着:“奉督办省长令:邮件仍照11月1日以前旧章收费,概不得作欠资邮件。检查员图记。”当时军阀专横,邮局无可奈何。但邮件出浙江省境,即不受浙江省限制,仍应贴4分票;贴3分票者,则作欠资处理。因此,在同一封信上,一面盖着“奉督办省长令,不得作欠资”的条戳,另一面又要作欠资处理,贴欠资邮票。浙江省每天信件出境数以万计,每一封信都需盖戳,实不胜其烦,而且又作欠资处理。一国政令如此分歧,亦贻笑大方。为此,到1923年1月1日全国平信邮资恢复为3分。但是库存4分邮票,特别是灰色的一种甚多。除贴用于香港、澳门等地方的信件外,於无别用。估计库存4分票可用20年之久。邮政当局乃将库存灰色4分帆船票加盖“暂作叁分”使用。加盖形式是,在票中间加盖“3cts”两侧为“暂作叁公”,加盖字体为5号宋体铅字,加盖颜色为红色。加盖版式有两种:一种为1全张50枚;一种为40枚。此种加盖票于1925年(民国14年)起发行。这套新版帆船加盖票由北京财政部印刷局加盖。
在加盖中出现了倒盖票,即加盖的“3cts”和“暂作叁分”字样与原4分帆船票图案形成颠倒(上图)。这种倒盖错体票存世约10枚,数量极少,被列为“民国四珍”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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