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“省新”1元票

    民国以后,新疆、云南、四川、吉黑(吉林和黑龙江合并为吉黑邮区)等边远省区政治上形成割据,币制亦不同,币值相差悬殊。但邮票由邮政总局统一印制,按当地币值出售。为防止低币值地区套购邮票寄往高币值地区出售牟取暴利,中华民国邮政时期在邮票发行中,特将发往上述地区的邮票加盖“限××省贴用”字样,限制流通。如“限新省贴用”、“限四川贴用”、“限吉黑贴用”、“限滇省贴用”等邮票。
    民国初年新疆发行面值为一两的不兑现银票,因无准备金,币值跌落,仅及现银半两,甚至跌落至1/4两。1915年停印纸币,票价回升,至1918年与现银无异。但1919年以后,新疆又增发纸币,币值又落至1/3,国币100元兑换新疆币268元,以后持续10余年之久。
    1914年北京一版帆船票发行之后,于1915年便在发行新疆发行的邮票上加盖“限新省贴用”字样。由北京财政部印刷局以楷字浇版加盖,黑色或红色。因“限新省贴用”中的“限”字偏左约1毫米,故通称这套加盖票为“新省外头”。
    “新省外头”仅有16枚,计1/2分、1分、2分、3分、4分、5分、6分、7分、8分、10分、15分、16分、20分、30分、50分和1元。被称作民国四珍之一的限“省新”1元票即在这套邮票中发现的。

限“省新”1元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“新省外头”
    在面值1元的“宫门”邮票上,加盖红色的“限新省贴用”5个字中,其中1枚第二个字和第三个字颠倒,变成“限省新贴用”(上图)。这种错体票是由于印刷工人马虎造成的。这次加盖不仅出现“限新省贴用”歪头,还造出“限省新贴用”错体票。这是限省贴用邮票中的珍品,为数很少,十分珍贵,这枚珍邮被列为“民国四珍”的第二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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